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企业复工延迟。目前,大多数人陆续返岗。关于延迟复工,工资发放有哪些新政策呢?工资到底如何计算?对于涉及到的一些问题,2月7日, 人社部等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我们可以找到答案。接下来一起来看看人社部的官方回应是什么?
1、春节延长假上班,如何核算工资?
众所周知,关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如果在春节延长假上班,可以这么算工资:
如果职工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的那3天,由于疫情防控而不能休假,那么企业可以先安排职工进行补休。如果安排不了,企业应当依法支付职工相应的加班工资。即支付职工本人日/小时工资的200%工资待遇。(两倍工资)
2、延迟复工期间,怎么算工资?
因支持疫情的防控工作,大多数省份都宣布了关于企业复工延迟的决定。规定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这时候工资怎么算呢?
以广东、福建地区为例,如果企业因符合不受延迟复工的限制,安排职工进行工作,那么对于职工工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支付。如果企业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对于补休不作安排,则应当支付职工两倍工资。
3、受疫情影响,如果职工不能按时返岗工作,该怎么办?
延迟复工结束后,很多人因疫情影响,并不能及时返岗工作。这又该怎么办呢?
根据人社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可知:
如果职工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到岗工作,那么企业应当和职工主动沟通。企业如果具备了远程办公条件,则可以通过网络及电话等方式进行居家办公,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那么,如果企业并不具备这种条件,该怎么办呢?
这时候,企业可以与职工沟通协商,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及企业自设福利假等等形式进行协调。
如果使用职工不能及时返岗上班,并且使用带薪年休假进行相应协调,这时候计算工资,应当以正常劳动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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