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最新通知。政策如何调整呢?内容包括什么?接下来我们具体来看看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
在两部门发布的最新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中,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作为医务人员及防疫工作者,参加疫情防治工作过程中,其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及奖金,若是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所取得,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我们说的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形。
这里的政府规定的标准又涉及到什么内容呢?也就是各级政府对于补助的规定标准为何,奖金标准又是什么?
小编有话说: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及防疫工作者总是走在最前面,不忘初心,抱着一定会打赢这场“战役”的信念,奔波着、劳累着。他们没有任何怨言,带给我们每个人更多的感动及正能量。
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这不仅仅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更大的意义在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给这些奔走在最前面的医务人员及防疫工作者提供最大的支持,共同抗击疫情,一起迎接春暖花开的那一天!
第二,为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单位发给个人的药品、医疗用品及防护用品等(注意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及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方面实行免征。
小编有话说:对于这一政策,公司单位的财会人员就要注意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单位给员工的发放的药品、医疗用品及防护用品等,做账的时候是不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且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最新通知,疫情防控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相关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