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为全面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确保我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安全顺利举行,现就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按要求落实。 一、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可正常参加考试。 有禁忌症不宜接种等特殊情况考生应提前向所在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试管理机构)报告,并经当地防疫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湖北省各市州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地址详见:http://czt.hubei.gov.cn/zfxxgk_GK2020/zc_GK2020/qtzdgkwj/202010/t20201026_2977621.shtml
二、考生应当从考试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详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登记表应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交考点工作人员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三、考试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有以上旅居史、接触史和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并根据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同意后方可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注意保持人员合理间距。
五、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进入考点考场、考试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六、赴考时请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以便接受考试入场前的体温检测。入场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发现体温超过37.3℃的,应按要求现场接受复测。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关闭手机并放置于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聚集或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
八、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提前登录所在市州财政部门官方网站并关注有关考试信息,了解本地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九、考生应提供真实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凡弄虚作假,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处理,并视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追究责任。
附件: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湖北省会计考办
2021年11月2日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延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现将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当提前申请“健康码”(含西安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填报《2021年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近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以下简称“健康状况监测表”,附件3)。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七)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市、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四、为减少人员聚集,每场考试前,准考证号尾数为单号的考生,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准考证号尾号为双号的考生,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有效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首次体温测量不合格的考生,适当休息后接受再次测量。经第二次体温测量仍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在考试前刚解除隔离或新冠肺炎治愈出院的考生,在备用单人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健康状况监测表”有发热、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的考生,应主动与考点工作人员联系,经医务人员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配合接受进一步检查。 六、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生应自备若干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不得使用含呼吸阀的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考点考试期间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七、参加考试人员必须签署《2021年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承诺已知悉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所有考生应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前14天,务必回到考点所在地区,返回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社区或相关部门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查工作。 九、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十、考生务必每日关注陕西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陕西会计网相关信息,严格遵守当地和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kjw/)的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 1、核酸检测建议采样时间 2、健康状况承诺书 3、近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2 2021年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 请您务必如实填写以下内容,若故意隐瞒相关情况,造成后果,你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谢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1.考前14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地区(包括境外)的旅行史、居住史、途径史? 是□ 否□ 2.考前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有接触? 是□ 否□ 3.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地区(包括境外)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 否□ 4.考前14天内身边是否有聚集性发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是□ 否□ 5.考前14天内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6.考前14天内是否由外地(含境外)返陕? 是□,由 返陕 否□ 郑重声明:本人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姓 名: 证件号码: 考点名称: 考场号: 座位号: 日 期: 注:1.参加考试人员(考试前14天)必须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时,须把健康状况监测表和健康状况承诺书交给监考人员; 2.“体温”填水银温度计腋下温度。症状填写相应情况:包括寒战、咳嗽、咳痰、咽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黄疸等或无。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南京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性会计类江苏考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1〕14号)精神,现将南京考区疫情防控措施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及时离开考点。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南京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二、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持有效身份证件;
(二)持准考证;
(三)当天陕西健康码(含西安一码通)动态绿码;
(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五)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健康码显示或纸质证明均可(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起算时间为采样时间。无采样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0时计算有效时间);
(六)签署《2021年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七)填写《健康状况监测表(每天记录值均正常)》,14天健康状况监测,以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
(八)现场测温37.3℃及以下。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无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
(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
(四)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五)“行程卡”绿码带*号者(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
(六)其他情形人员由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1.“苏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以及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2.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
3.考前28日内,有境外(除澳门外)旅居史;
4.考前21日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
5.考前14日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有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二、考生参加考试的必备条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场一份,考生签字);
5.苏康码无异常;
6.行程卡无异常;
7.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2.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突然出现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试时间不补。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二)考生疫情防控要求:(1)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2)提供考生首场考试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3)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1)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2)不能提供考生首场考试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4)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5)考前21天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7)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8)考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9)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商丘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关于郑州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郑州市商丘市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会〔2021〕10号)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郑州考区)于11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考试方式 四、申请延期考试事项 2020年度已取得有中级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因考试时间调整导致不能参加本次延期考试的,可于10月21日-25日(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报名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登记个人信息,申请延考,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逾期不再受理。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将在郑州市财政局官网发布相关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各区(市)县财政局申请延考办理点 10月21日-25日(工作日),上午9: 00-11:30,下午2:00-5:00 郑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郑州市商丘市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会〔2021〕10号)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商丘考区)于11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于2021年11月13日至14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2021年11月10日至12日。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http://kzp.mof.gov.cn)。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纸笔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因考试时间调整导致不能参加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将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成绩需要延期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商丘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现场确认登记。申请延考登记地点:商丘市中州南路366号,0370-2697901。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采用纸笔方式。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2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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