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由住房;
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另外,如果您不是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的话,则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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