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依据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哪些台湾居民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在企业就职的台湾居民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和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居住证的台湾居民,可以按注册地和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台湾居民如何参保缴费?
在企业就职的台湾居民,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后,按大陆同胞同等缴费标准由单位和本人共同缴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台湾居民,按注册地(居住地)有关规定,持相关证件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后按照大陆同胞同等缴费标准由本人缴费。
参保缴费后待遇如何计算?
个人账户:台湾地区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前离开内地(大陆)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并继续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台湾地区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要在大陆领取待遇的,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最后,台湾居民还有参保豁免哦,已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大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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