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方法很简单,快来学习吧~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任职受雇”,选择从未在职或者曾经在职的单位信息,点击“申诉”,仔细阅读申诉须知后点击“开始申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申诉类型。
如果是从未在职的情况,请您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模块核实是否在被申诉单位同时存在已申报的收入记录,若存在,您需一并对该单位已为您申报的全部收入明细发起申诉,补充说明内容后点击“提交”,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如果是曾经在职的情况,需要填写离职日期,补充说明内容后点击“提交”,申诉状态变为已受理,在显示“申诉提交成功”信息后,您的个人所得税APP有关该公司的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消息提醒向您反馈,您也可以通过首页“办&查”模块,点击“查询”-“异议申诉”查看您的申诉记录和申诉进度。
内容来源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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