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外贸的小伙伴们注意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项新的便利举措,自2025年1月27日起,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实行“离境即退税”。新举措实施后,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就可以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了,进一步加快了企业出口退税资金周转,为他们出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2024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2.63万亿元,增长10.8%,成为我国外贸增长的新功能。为更好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台了“离境即退税”的支持举措,那么“离境即退税”举措实施后,纳税人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呢?
很简单,根据货物的销售情况确定申报办理方式,纳税人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如果出口海外仓货物已经实现销售,按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可;如果货物还没有实现销售,那就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具体操作时,先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信息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还有的企业非常关心在新举措发布前,已出口海外仓但尚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能不能也按“离境即退税”方式办理呢?
答案是可以的,按照政策规定,在新举措发布前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但尚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货物,可以按照“离境即退税”办法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内容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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