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教育费附加时,可设置税金及附加科目、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计提教育费附加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教育附加费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其作用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纳费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简称纳费人)。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
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增值税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消费税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比例税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定额税率):应纳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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