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借款合同、购销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均应按规定完成印花税纳税义务。缴纳的印花税,主要特点是什么?
印花税特点
1.印花税的征收面和税源比较广。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或个人之间的经济交往频繁,书立、领受和使用凭证也变得非常普遍,因此对于上述凭证的征税,税源广泛。
2.印花税的征收比较简便,且费用会比较低廉。印花税实行是需要纳税人自己进行计税,纳花,贴花和销花,税务机关只负责进行检查。
3.印花税不进行退税,也不可以抵用。印花税如果企业溢贴或者多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不会给予退税,而且也不允许抵用。
4.印花税如果发生轻税,需要重罚。印花税的税率最高是1‰,最低是0.5‰,如果有企业没有贴花,少贴花,或者揭下重用印花税票的人,可以进行重罚。
借款合同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纳税对象的不同,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分别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和领受人。
各类合同的纳税义务人是立合同人,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的,签订的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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