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一批货物,购销双方尚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有关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印花税应税凭证。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因此,企业购买的货物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具备合同性质的凭证的情况下,不用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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