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以权责发生制为计算原则。那么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其中收入总额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入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财政性资金;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是否收付款项,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入,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直接法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增加税收是)-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额
间接法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税收调整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
2、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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