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疫情影响,为了加强疫情的防控保障员工的安全,不少企业都为员工采购了一大批口罩等其它医用防护物资,而作为财会人来说,大家都很关系一个问题,就是税前扣除。那到底能不能进行税前扣除?没有发票该怎么办?下面小编为大家逐一详解。
1、 疫情期间,企业为员工所购买的口罩能否可以税前扣除?
相信这个热点问题,各位财会人是最为关心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给员工所购买口罩的费用,其实是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假如不发口罩,发放的是资金补贴,企业可以作为员工的福利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2、疫情期间,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口罩、医用酒精等其它医疗物品,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适用“用于集体福利”而无法抵扣?
关于这个热点问题,其实在国家所出台的增值税相关法规当中已经有所明确和规定了。对于疫情期间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口罩等医疗用品,只要是用在企业复工复产的,都属于特殊时期的劳动保障物品。像这类用品是完全能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3、疫情期间,企业购买了相关医用防护物品,但无法出具增值税发票,这样能不能作为凭证税前扣除?
像这种在疫情期间,企业无法出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特别要注意的是,像遇到这种无法出示发票的企业,在收款凭证上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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