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是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原成本,而对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种稳健处理。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减值因素消失后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什么是存货?
存货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
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者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部分,应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跌价损失的借方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存货跌价准备是资产的备抵类科目。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是,对于数量多且单价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凡是存货的市场价或可变现价值低于其成本价的,都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应按照可变现净值计价。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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