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指的是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生产经营的商品。代销商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视同买断的方式,另外一种是收取手续费的交易方式。发生委托代销商品业务时,如何做账?
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托售商品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委托代销商品和发出商品的区别
1、发出商品指的是企业已发出商品但尚未在账上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换句话说就是虽然商品发出了,但根据会计准则还不能确认为销售收入时,应根据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
2、委托代销商品即托售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理销售商品的一种交易方式。与发出商品不太,委托代销商品需要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借记委托代销商品,贷记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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