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收到税费返还或者财政补贴款时,应将补贴收入计入什么科目核算?如何做会计分录?
补贴收入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补贴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补贴收入属损益类科目,期末其余额应全部转入本年利润。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退还增值税以及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补贴收入的会计分录
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将其放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能够当期一次性确认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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