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用于核算商品已经发出,但是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经济业务,相关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发出商品如何做账?
发出商品在会计核算中,不能作为销售处理,而必须在收到货款后,销售才能成立。企业发出商品时,做如下分录,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实际结算成本时,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的区别
1、核算对象不同,发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等。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2、存放地点不同,发出商品的存放地点以及不是在本公司了。而库存商品仍然在本公司内。
发出商品是否属于存货?
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因其存货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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