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相信很快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于企业会计人员而言,提前该注意哪些事呢?
1、电子专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相同的,但相比纸质专票,签章手段更先进,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也就是已经不需要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了。实际上,与原先用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是一样的。
2、电子专票使用税务UKey开具
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使用税务UKey免费开具电子专票,税务UKey由税务机关免费发放。
3、领取电子专票的同时也能开具纸质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发票,如果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则纳税人应当向其提供纸质专票。
4、可通过二维码或邮件的方式交付电子专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先确认票面信息无误,再点击界面下方“开具”按钮,成功开具发票后,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二维码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向购买方交付已开好的发票。
5、电子专票真伪可随时查验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
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6、电子专票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 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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