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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退回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1-05 14:50  责编:小周  浏览:2180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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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为办理日常零星开支,一般会在银行存入一定数量的备用金。拨付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一一备用金”科目核算,退回备用金时,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备用金退回

  备用金退回分录

  1、发生借出支付: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2、退回时:

  借: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备用金是什么?

  备用金是企业拨付给企业内部用款单位或职工个人作为零星开支的备用款项。企业拨付的备用金,根据管理需要,可以采用一次性备用金或定额备用金制度,在“其他应收款一一备用金”明细账户中进行核算。

  备用金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报销费用支出,其使用范围为:除工资统发项目外的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支付现金的支出等。

  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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