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审计师考试成绩分为国家合格标准和地方合格标准两种:
国家合格标准: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地方合格标准:部分地区可以单独划定分数线
可以单独划线的地区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四省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
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由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统一印制或制作的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包含纸质证明和电子证明。纸质证明由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用印,电子证明使用相应专用电子印章。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在全国范围有效。达到单独划定地区合格标准的,证明载明有效区域,在证明载明区域内有效。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的公务员具备合格证明,可以作为审计专业能力水平的证明,但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审计专业人员取得合格证明,自考试合格之日起5年内可以参加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达到当地当年度使用标准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发布通知,可以参加当地当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