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溢余的会计分录如下:
报经批准前
借:库存现金【实际盈余的金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其他应付款【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
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
【提示】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属于偶然所得,与企业管理无关,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指什么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或毁损的过渡性科目,用于核算未查明原因的财产差异。其特点包括:
过渡性质:仅暂时记录损溢,查明原因后需转入其他科目(如其他应收款、管理费用);
时效性:需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不得长期挂账;
分类核算:分为“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
典型场景:
现金盘点时发现短缺200元,需通过该科目记录并核查原因;
存货清查中发现原材料盘盈500元,需追溯是否漏记入库。
待处理财产损溢:财务的“临时档案”
生活化比喻:
就像家里发现抽屉里多了100元,先记在“待查账本”上,等查明是孩子压岁钱还是漏记的工资后,再调整家庭账目。
企业案例:
现金短缺处理:某公司月末盘点发现保险柜现金比账面少500元。会计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挂账,经查实为出纳漏记报销单,最终调整至“其他应收款”。
存货盘盈处理:仓库盘点发现某批次原材料多出100件,价值1万元。经核实为供应商重复发货,会计将损溢转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