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与期初存货数量为权数,计算存货平均单位成本,并以此确定发出存货与期末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其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入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数量+本期购入存货数量)
发出存货成本=发出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要求:
仅允许在月末计算一次平均成本;同一品类存货必须合并计算;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计算方法。
大白话解读:为什么说它是“成本搅拌机”?
想象一家文具店采购三种批次的笔记本:
月初库存:100本,进价5元/本;
5日进货:200本,进价6元/本(纸张涨价);
20日进货:300本,进价4.5元/本(促销采购)。
月末计算:
总成本=100×5+200×6+300×4.5=500+1,200+1,350=3,050元
总数量=100+200+300=600本
平均单价=3,050÷600≈5.08元/本
假设当月售出450本:
销售成本=450×5.08=2,286元
期末库存成本=150×5.08=762元
整个过程如同把不同价格的原料倒入搅拌机——无论何时采购,月末统一“搅匀”计算平均价,消除价格波动干扰。
行业应用
适合场景:
行业 | 典型痛点 | 方法价值 |
---|---|---|
大宗商品贸易 | 铜、铝等金属价格日波动超3% | 平滑短期波动,反映周期均价 |
快消品零售 | 促销与正价商品混合销售 | 避免价格混乱导致的利润失真 |
化工生产 | 同一原料多批次采购价差异大 | 简化核算流程,降低管理成本 |
慎用领域
保质期敏感行业(如乳制品):
若将临近过期库存与新鲜库存混算,可能掩盖临期品贬值风险;
某乳企因此虚增存货价值800万元,后计提跌价损失导致股价暴跌。
定制化生产行业(如高端家具):
不同订单用料成本差异显著,均价导致利润测算失真;
某红木家具厂因此误判爆款产品盈利能力,错误扩大生产致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