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陈某为其母投保人身保险时,为不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承保年龄,在申报被保险人年龄时故意少报了3岁。2014年9月保险公司发现了该情形。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需退还投保人已交的保险费
B: 保险公司无权解除保险合同
C: 如此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D: 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少交的保险费,但不能免除其保险责任
【解析】(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保险人的解除合同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2)在本题中,由于合同成立已经超过2年,保险公司只能更正(要求投保人补交少交的保险费),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3)如果合同成立未超过2年,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答案选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