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当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
A: 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入伙的新合伙人
B: 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自愿退伙的合伙人
C: 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被除名的合伙人
D: 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解析:根据规定,每一个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其是否执行企业事务无关;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伙后,并不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新人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