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考核股东代表诉讼。
选项AB,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某)”侵害公司利益,因此,股东李某拟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应先找“监事会”;如果是“监事”侵害公司利益,则先找董事会,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CD,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