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是( )。
A: 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B: 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C: 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
D: 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
本题考核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主要有:1.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B);2.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3.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D);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