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 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 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 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题考核股份转让行为的期限比例等考点。
(1)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故选项A错误;
(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
(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未超过6个月。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