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A: 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 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 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 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本题考查属于要约邀请的情形。
(1)根据规定,寄送的价目表(选项A)、拍卖公告、招标公告(选项B)、招股说明书(选项D)、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等属于要约邀请;
(2)选项C:自动售货装置出售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属于要约,因为符合要约的两个条件,即内容具体确定以及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规定。故本题选项C不属于 “要约邀请”。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