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 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 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 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解析】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A、B均错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