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甲将自己的一辆小汽车作价20万元卖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向甲交付了20万元的车款,甲向乙交付了该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8月10日甲又将该车作价2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虽然甲、乙之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乙因为交付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
B: 因甲已经向乙交付了车辆,所以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 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乙可以对抗丙
D: 由于乙已经付款并占有车辆,虽未经登记,债权人丙也无权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
【解析】本题考查动产物权的变动。在动产买卖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则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丙享有的只是债权,并未取得任何物权,尽管甲、乙未办理过户登记,丙也不属于“善意第三人”,选项A、C、D正确。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与物权变动没有关系,选项B错误。
答案选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