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5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小学应先催告乙服装厂履行,乙服装厂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甲小学才可以解除合同
B: 甲小学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
C: 甲小学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D: 甲小学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预期违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种情形中的迟延履行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不经催告直接解除合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属于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违约)情形,可以不经催告单方面解除合同。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