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列关于票据的伪造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实签章人可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B: 票据被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 出票人假冒他人名义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票据伪造
D: 票据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伪造及责任承担归属。
(1)选项A: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不能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选项A错误);
(2)选项BD:票据伪造的,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B错误)。因为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D错误)。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3)选项C:票据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人的名义进行出票行为(选项C正确),如在空白票据上伪造出票人的签章或者盗盖出票人的印章而进行出票;票据上签章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出票行为之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如伪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保证签章等。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