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会团体与某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两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关于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 该社会团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B: 该私立学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C: 该社会团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 该私立学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某社会团体”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所以该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该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两个合伙人,“某私立学校”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3)该社会团体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私立学校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考点】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答案选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