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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判断题】

【2017】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构不愿购要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解析】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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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都不愿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2、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3、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4、2015年6月6日,张某去银行办理业务时,不慎将身份证遗落在银行。被后来办理业务的王某发现并拿走,2016年6月9日,王某以张某的名义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且未缴足所认购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对未缴足的出资应有(   )缴足。 5、2015年6月6日,张某去银行办理业务时,不慎将身份证遗落在银行。被后来办理业务的王某发现并拿走,2016年6月9日,王某以张某的名义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且未缴足所认购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对未缴足的出资应由(   )缴足。 6、张、王、李、赵、刘作为出资人共同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某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为尹某。若尹某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的,应该经(   )。 7、张、王、李、赵、刘作为出资人共同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某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为尹某。若尹某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的,应该经(   )。 8、2015年2月1日,李某、王某、刘某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约定李某、王某于公司设立时即缴足全部出资,但刘某分期缴付出资,于2016年12月20日前缴足。2015年12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案件,并指定了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刘某尚未缴足的出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9、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形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10、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形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