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5 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
合伙人,出资 20 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 15 万元。2012 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 50 万元,该借款于 2015 年到期。2014 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 年,甲企业无力偿还 50 万元到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述 50 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孙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C: 赵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D: 钱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本题考核有限给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后责任的认定。
本题中,银行借款 50 万元是赵某和孙某两人转变性质之前发生的企业债务。孙某目前为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 B 错误);赵某目前是有限合伙人,但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仍然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 C 错误);钱某一直是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选项 AD 正确。
答案选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