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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表示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由乙或者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 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 如果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 如果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解析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答案选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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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了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2、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二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3、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且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产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4、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 100 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5、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 6、 1.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7、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 100 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8、2014年9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9、甲、乙、丙于2001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2月丙将其部分出资额依法转让给丁。2006年3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只有乙和丙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10、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1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