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 10 万元,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 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已知,陈某与李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下列关 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B: 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陈某仍向李某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
C: 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D: 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陈某是否表示同意
本题考核合同的转让。 (1)债权人依法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因此,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 王某是有效的; (2)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生效,李某已经通知陈某,债权转让对陈某生效,陈某应 当向新的债权人王某付款; (3)如果李某未通知陈某,则陈某有权拒绝向王某付款,但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债权转让仍是有 效的,王某有权要求李某通知陈某付款。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