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B: 董事人数不足3人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2/3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故本题选项ABD表述正确。
答案选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