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情形中属于合法行为的有( )。
A: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B: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遭到拒绝
C: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遭到拒绝
D: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故本题选项 AB 表述正确。
答案选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