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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有()。

A: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B: 收购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C: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D: 收购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解析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选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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