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添附中附合情形的是( )。
A: 甲、乙的蜂蜜混在一起
B: 甲将乙的油漆刷在自己家的墙上
C: 甲将乙的混泥土做成水泥
D: 甲将乙的行车记录仪装到了自己的车上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权人的物因密切结合而形成难以分割的新物,若分割会毁损该物或花费较大,选项B正确。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相互混杂合并,不能识别或识别所需费用过大,选项A属于混合。加工是指对他人之物加以制作或改造,使之成为具有更高价值之物,选项C属于加工。选项D行车记录仪与车子的分离并不困难,所以不构成附合。
【注】混合与附合的区别在于:附合的数个物通常在形体上可识别、分割,只是分离将损害附合物的价值;混合则是数个物混在一起,在事实上不能或不易区别。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