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认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认定

一、借款合同

1.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3.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4.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5.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6.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7.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8.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9.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二、赠与合同

1.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2.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4. 赠与的任意撤销

(1)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赠与的法定撤销

(1)赠与人的撤销权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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