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准予报名考试的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考试共考查五门科目。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认定,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每个科目满分为140分,各科目合格分数均为84分。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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