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股票销售方式如下:
1、自销方式。指发行公司直接将股票销售给认购者。这种销售方式可由发行公司直接控制发行过程,实现发行意图,并可以节省发行费用;但筹资时间长,发行公司承担全部发行风险,并需发行公司有较高的知名度、信誉和实力。
2、承销方式。指发行公司将股票销售业务委托给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这种销售方式是发行股票所普遍采用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与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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