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税款的计算通常指“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计算,其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对于符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条件的纳税人,在下一年6月30日前应当按照指引对上年通过综合所得计征的个税实施年度汇算清缴的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退少补税费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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