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个税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的个税,其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的内容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转让土地个税中的财产原值,指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关于转让土地个税中的合理费用,通常指卖出土地时纳税人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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