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考《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参加会计初级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之内,通过两个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考试的成绩不保留,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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