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电费补贴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取得电费补贴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疫情期间政府向企业发放的电费补贴费,属于政府补助范畴,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电费补贴性质为“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通常与企业的非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因此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若是取得的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则计入“其他收益”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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