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结算方式,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和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网络支付,即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周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即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银行卡收单,即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