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疫情补助经费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等会计科目。疫情期间,企业收到财政疫情补助经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政府发放的财政补助经费时,可以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其他收益”科目处理。其中“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债务重组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盘盈利得、政府补助、捐赠利得等;“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该科目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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