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对外关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缔结关税同盟并成为统一的关境,从而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最终对来自非同盟国家进口的产品征收统一对外关税的情况。采用共同对外关税政策的目的在于使参加国的产品在统一关境以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有效避免非同盟国商品的竞争。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并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项税收。关税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一项关键性收入。我国关税的征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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